服務條款
FUN! JAPAN SELECT SHOP使用規範
本「FUN! JAPAN SELECT SHOP使用規範」(以下稱「本SHOP使用規範」),係就經由株式會社Fun Japan Communications(以下稱「本公司」)營運之「FUN! JAPAN SELECT SHOP」(https://fun-japan-select.com/zh。含其衍生或附屬網站,以下稱「本SHOP網站」)而由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務(以下稱「本服務」),訂定該使用相關條件等事項。請您在使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時,務必於閱讀本SHOP使用規範後再行使用。此外,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就代表您同意並遵守本SHOP使用規範及其第1條第3項規定之相關規章,尚請理解。
第1條 本SHOP使用規範之適用範圍
- 本SHOP使用規範,對於連結或使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的香港地區及台灣居住者(以下 稱「用戶」)對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所為的相關連結或使用均有適用。
- 本公司就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的相關連結或使用事宜,另訂有相關章程、方針、準則等(以下稱「相關規章」)。相關規章包含在本SHOP使用規範內,而一體適用。
- 用戶應就本SHOP使用規範及相關規章表示同意後,再遵循本SHOP使用規範及相關規章使用本SHOP網站及本服務。
- 本公司於下列情形有可能不同意用戶使用本服務。經本公司判斷為不同意時,本公司不會就該理由對用戶為任何揭露。再者,用戶不得對本公司判斷結果提出異議。
(1) 用戶實際上不存在時;
(2) 就用戶所留存之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聯絡方式無法取得聯繫時;
(3) 所輸入資訊或提供資訊有虛偽情形或類似情形而有記載不正確內容時;
(4) 用戶有從事或曾經從事第8條之禁止行為時;
(5) 用戶有違反或過去曾經違反本SHOP使用規範或本公司相關規章時;
(6)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情形時。
第2條 購買商品
- 用戶得使用本服務,並購買本公司在本SHOP網站所販售的商品(以下單純稱為「商品」)。
- 若用戶欲購買商品,應依本公司於本SHOP網站中指定之方式下單購買商品。
- 當本公司在本SHOP網站中表示同意前項用戶提出前項之訂單時,用戶與本公司間即成立該商品相關買賣契約(以下稱「商品買賣契約」),並應以於本SHOP使用規範、下單程序及同意程序中所為相關表示及就該商品於本SHOP網站中所為相關表示為其內容。
- 用戶應依商品買賣契約支付該商品之對價與運費等相關費用及各項稅款。
- 本公司並無義務同意用戶訂單,是否同意用戶訂單應依本公司判斷而定,且本公司得依判斷不同意用戶訂單。
- 如用戶為未成年人等限制行為能力人,用戶應採取必要措施經法定代理人或具權限之人為同意、允許等後,再進行本條第2項之下單,且該等用戶的訂單將視為已採取該必要措施。
第3條 取消訂單及退貨
用戶所購買商品的取消訂單及退貨事宜(包括換貨。下同),應以本公司有另行訂定「有關取消訂單、退貨」(有關取消訂單、退貨)之情形為限,依該規定辦理,除此之外,所購買商品即不得辦理取消訂單或退貨。
第4條 商品買賣契約之解除
1. 當發生符合下列任一款事由之情形時,本公司得立即解除商品買賣契約。於此情形,本公司概不負擔對用戶之損害賠償義務或其他任何責任。
(1) 用戶違反本SHOP使用規範或適用於用戶之本公司相關規章時;
(2) 用戶於規定期限前未支付商品款項之全部或一部時(包括信用卡付款未獲同意時);
(3) 存在可認為用戶付款能力惡化之事由時;
(4) 同一商品有大量下單等情形,該訂單為不適當之訂單時;
(5) 用戶以第三人之代理人身分成立商品買賣契約時或用戶自行向本公司申告其為第三人之代理人時;
(6) 產量減少、庫存不足、延期發售、中止發售、依第7條第2項本公司中斷或停止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運作等情形,導致無法確保商品時;
(7) 配送地址不詳、本人長期不在等非因可歸責本公司事由而無法完成交貨時;
(8) 電子郵件的發送未送達至用戶所登記電子信箱地址時;
(9) 符合第8條第1項之任一款事由時。
2. 當商品買賣契約一經解除,本公司得採取停止送出商品、本公司與用戶間為抵銷等任何必要措施,以確保本公司權利。
3. 本公司應以傳送至用戶所登記電子信箱地址之方式,以進行本條第1項所規定解除之意思表示。再者,在本條第1項第8款情形下,於本公司傳送解除之意思表示至用戶所登記電子信箱地址時,即發生解除效力,即使電子郵件之傳遞未送達至所登記電子信箱地址,對本公司所為解除意思表示之效力亦不造成影響。
第5條 商品送達
於本服務中,商品配送地址僅限於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有關商品送達」(有關商品送達)所載國家與地區。該等國家或地區以外之商品寄送,本公司無法配合,故請用戶詳加確認後再行下單。
其他、運費、商品送達為止大致所需花費時間等商品送達相關事項,均應依「有關商品送達」(有關商品送達)所載內容辦理,故請用戶至「有關商品送達」進行確認。
第6條 用戶支援
- 包括本SHOP網站或商品在內,本服務相關諮詢(包含詢問、申訴等任何諮詢),請用戶以電子郵件向本公司諮詢窗口(電子信箱地址:funjapan_selectshop@fj-com.co.jp)提出諮詢。如用戶對本公司的回覆擬再次提出諮詢時,本公司亦同樣於上述窗口接受以電子郵件提出諮詢。
- 除上述方式以外,本公司無法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諮詢(包括但不限於提出諮詢至其他電子信箱地址、來電諮詢等)。
第7條 使用資訊
- 用戶於使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時,應輸入或提供真實且正確的資訊。
- 因用戶誤認或輸入錯誤或亂碼等非可歸責本公司事由,導致所輸入資訊或提供資訊有誤或不正確所產生之結果(包括但不限於無法使用本服務,訂單商品的種類或數量錯誤、配送地址錯誤等),本公司概不負責。
- 本公司涉及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所取得之用戶個人資料,悉依「有關個人資料的處理」(有關個人資料的處理)辦理。
- 用戶應自行負責保管用戶本人所設定的ID、密碼、信用卡號碼等用戶資料。
- 除因可歸責本公司事由所導致之情形外,本公司對於因用戶不當保管其ID、密碼、信用卡號碼等用戶資料、使用上過失、由第三人使用等所造成之損害概不負責。
- 用戶發現其ID、密碼遭第三人不當使用時,應立即聯絡本公司,並採取必要之安全性對策。但上述通知不得解釋為本公司有責任或義務以任何方式對用戶進行賠償或補償。
- 用戶理解使用本服務時傳送信用卡號碼之行為等具有外洩等風險,其應在自行承擔責任下進行該行為。如用戶發現信用卡號碼遭第三人不當使用時,應如同前項進行處理。
第8條 權利轉讓等之禁止
若事前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對於商品買賣契約上之地位或基於本SHOP使用規範所取得之地位;或商品買賣契約上之權利或義務或基於本SHOP使用規範之權利或義務之全部或一部,用戶不得對第三人以轉讓等方式為移轉或出借、使其繼受、授權使用或供作擔保。
第9條 禁止事項
1. 用戶就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之使用,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 輸入或使用虛偽、不實或不正確的資訊;
(2) 不當使用信用卡;
(3) 轉售、轉賣、其他以營利為目的而透過本服務購買商品之行為;
(4) 不論是有償方式或無償方式,將本公司分發之優惠券、點數等對第三人為轉讓等移轉、出借、授權使用或供作擔保之行為;
(5) 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智慧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工業所有權及取得此等之權利、商標及商標權、著作權、設計、技術秘竅等。下同)等權利或利益之行為或有可能侵害之行為。
(6) 對他人造成歧視、誹謗中傷、侮辱之行為或毀損本公司或他人名譽、隱私或信用之行為;
(7) 假冒第三人使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之行為;
(8) 以營業活動、營利為目的之使用或其籌備行為;
(9) 與詐欺等犯罪有關之行為或與犯罪行為有關之行為或有該等可能之行為;
(10) 將本服務再分發、出借或販售予他人之行為;
(11) 蒐集、提供或揭露他人個人資料;
(12) 對他人設備或本服務專用設備(意指本公司為提供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所使用的通訊設備、通訊線路、電腦、其他機器及軟體,下同)之使用或營運造成阻礙或有可能造成阻礙之行為;
(13) 以不正當的目的利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之故障或干擾情形或將此情形轉達給他人之行為;
(14) 對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之經營或本公司業務造成妨害之行為、毀損或侵害本公司信用或財產之行為、其他造成他人或本公司不利益之行為;
(15) 違反法令、本SHOP使用規範或公序良俗之行為或有可能違反之行為;
(16) 其他在常理上被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2. 有違反前款任一項之行為者,本公司得採取排除、禁止該行為、刪除所載事項或資訊等必要措施。
第10條 智慧財產權等
- 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所包含或相關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章、圖面、影像、設計。下同)、軟硬體所相關的智慧財產等任何權利,均歸屬本公司或具有正當權利之第三人所有。
- 不論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所包含或相關的內容或軟體或此等所包含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用戶均不得為重製、公開、傳送、分發、轉讓、出借、翻譯、改編、使用授權、轉貼、再度使用等任何使用或運用。
第11條(留言資訊之使用)
- 對於感想或用戶於本SHOP網站中所刊登、留言、公布或提供的內容,本公司無需通知該用戶,且無需經該用戶同意,得自由以轉貼、引用、揭露、提供、出版、傳遞等方式無償使用。
- 對於其他用戶於本SHOP網站中所刊登、留言、公布或提供的內容,用戶事前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即不得從事轉貼、轉用、編輯、重製等任何使用行為。
第12條 停用
1. 當用戶有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無需事前對用戶進行通知或催告,即得逕自拒絕或停止用戶使用本服務(包括拒絕連結本SHOP網站)(以下稱「停用措施」)。
(1) 本公司收到他人就用戶所為本服務之使用提出相關申訴、請求等,且本公司認有其必要時;
(2) 無法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取得聯繫時;
(3) 寄送給用戶之郵件遭退件時;
(4) 有停止支付或無法支付的情形時;
(5) 違反第8條之禁止事項條款時或有可能違反時;
(6) 除前款外,並違反本SHOP使用規範時;
(7) 未使用本服務已有一定期間時;
(8) 符合第1條第6項任一款情形時;
(9) 其他在常理上有必要採取停用措施時。
2. 一經採取停用措施時,本公司不會就該理由對用戶為任何揭露。此外,就本公司對用戶所為停用措施所提出之相關異議、詢問、申訴,本公司概不受理。
3. 一經採取停用措施時,用戶將喪失期限利益,應一次清償在當時業已發生其對本公司所負擔之所有債務。
4. 用戶因符合本條任一款情形而使本公司蒙受損害者,本公司得請求該用戶賠償本公司所蒙受之損害。
5. 即使用戶因本公司採取停用措施而發生損害,除該情形係因可歸責本公司事由所致者外,本公司概不負責。
6. 如有下列任一情形,本公司無需事前通知用戶,得在商品買賣契約成立前,於用戶已放入購物車的狀態下,將商品全數清除。
(1) 用戶將商品放入購物車後尚未確定下單而已經過一定期間時。
(2) 用戶於非必要之情形下將大量商品放入購物車,使其他用戶購買商品的機會發生阻礙等,對其他用戶、第三人或本公司造成不利益或損害之行為或有可能造成不利益或損害時。
第13條 本服務之變更、中止等
- 本公司無需事前通知用戶,得依本公司判斷就本服務內容之全部或一部為變更、停止或中止(終止)。上述變更、停止或中止(終止)亦包括因系統維修或天災等情形所致者。
- 本公司如有必要確保用戶、本公司或他人之安全性、權利或利益時,得斷絕本服務、停止或中止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註銷ID、密碼登記、會員登記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
第14條 免責
- 當本公司對用戶進行通知時,於通知到達用戶提供予本公司之電子信箱地址後,即為已履行該通知義務,另關於商品送達部分,當購買商品時,於商品配送到用戶指示之寄送地址後,即為已履行配送義務。
- 無論法律上請求原因為何,就本服務之使用因非可歸責本公司事由使用戶發生相關損害、損失、不利益等,本公司概不負責。
- 不論前項規定為何,因可歸責用戶事由導致用戶無法使用本服務而發生之任何損害,本公司亦不負責。
- 用戶因使用本服務而自行蒙受損害時或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等時,除此為可歸責本公司事由所致者外,該用戶應自行負責並負擔費用加以解決,不得對本公司造成任何困擾。
- 本公司係依本公司指定方式核對用戶本人身分,除非該方式存有缺失,否則因核對用戶本人身分所發生之損害,本公司得免其責。
- 用戶為使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所需要的電腦設備及通訊設備等裝設相關費用、為使用本服務所需要的電話費、LAN等使用費及申請費等款項,用戶應自行負擔。此外,就該等設備等及通訊服務或第三人所提供之服務,本公司概不負責。
- 對於客戶於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中所提供資訊及本服務之內容等,本公司就其完整性、正確性、可靠性、可用性等不提供保證。
- 本公司所使用的加密技術(將網際網路中資訊進行加密的技術)係將SSL用於本服務中的隱私權保護或安全性政策,但此不代表本公司對其安全性有提供相關保證。
- 對於涉及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所傳送的電子郵件等是否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程式,本公司不提供保證。
- 對於與使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有關而發生故障、缺陷或干擾情形、對用戶所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有所變更、增加、中斷、停止、其他與本公司提供之本服務有關而非因可歸責本公司事由導致用戶所發生之損害,除本SHOP使用規範有明示規定外,本公司概不負責。第三人假冒用戶而加以使用之情形,亦同。
- 向用戶傳送電子郵件時,即使電子郵件發生延遲送達、存在亂碼、未送達、同一電子郵件多次傳送的情形,本公司亦不負其責。再者,當用戶刪除或遺失其所接收的電子郵件時,本公司亦不再傳送該電子郵件。
- 用戶所輸入或提供的資訊有不符合事實之記載、漏未記載、電子信箱地址輸入錯誤、有亂碼現象而無法辨識時、發生第12條各項所規定事由時、本公司寄送至下單時所指定之配送地址卻發生配送地址不詳、本人長期不在(包括未採取再寄件程序時)等情形而無法完成交貨時、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以致無法提供商品時、因第三人之服務以致無法提供商品時、其他非因可歸責本公司事由以致無法提供本服務或商品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15條 損害賠償等
- 用戶使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而造成本公司發生任何損害時,本公司有可能向該用戶請求賠償損害。
- 用戶使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而造成本公司發生任何損害時,本公司得採取請求禁用、假處分、扣押等任何能夠採取的救濟手段。
- 商品買賣契約經解除時或用戶違反本SHOP使用規範時,用戶將喪失期限利益,應一次清償在當時業已發生其對本公司所負擔之所有債務。
- 用戶使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本公司事由而使用戶蒙受損害者,無論法律上請求原因為何,以用戶實際蒙受之一般損害為限,並於購買商品款項金額或5000日圓中,以金額較高者為上限,本公司將負擔賠償責任。但使用本SHOP網站或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本公司事由而對用戶健康或安全造成損害者,則不適用本項。
第16條 反社會組織之排除
1. 用戶應向本公司約定下列各款事項:
(1) 用戶非屬黑道、黑道相關企業、職業股東或類如此者或其成員(以下稱「反社會組織」);
(2) 用戶並非讓反社會組織利用其名義或為提供利益予反社會組織而使用本服務者;
(3) 用戶不會從事自身或利用第三人對本公司施加具有威脅性言行或暴力之行為、或利用陰謀詭計或勢力妨害本公司業務或毀損本公司信用之行為。
2. 若用戶有違反前項情形,本公司無需對該用戶進行任何通知或催告,即得逕自採取註銷會員登記或解除契約等本規範所規定措施。
3. 對於因前項措施所發生之任何損害,本公司不負擔損害賠償、補償等責任。再者,對於用戶因違反本條第1項導致本公司發生之損害等,用戶應予以賠償。
第17條 本SHOP使用規範之變更
- 本公司自行判斷有其必要時,本公司得隨時就本SHOP使用規範為增訂、變更或刪除(以下於本條稱為「變更」)。用戶同意本公司變更本SHOP使用規範及本服務之使用條件等事項均依變更後之本SHOP使用規範辦理。
- 關於前項變更等事宜,將於生效日前一定期間公布於本SHOP網站中,並自生效日起開始生效。但在有不得已情事或該變更為細微變更,對用戶不會造成明顯的不利益等合理情況下,該變更等得於本SHOP網站公布後,即刻生效。
- 於生效日以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用戶已同意該變更等。
第18條 準據法、合意管轄等
- 基於本SHOP網站、本服務、商品買賣契約或本SHOP使用規範或與此等相關之所有爭議,以東京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 本SHOP網站、本服務、商品買賣契約及本SHOP使用規範,以日本法律作為相關準據法。
- 即使商品買賣契約或本SHOP使用規範之任一條款或該條款有部分依法令等規定被判認為無效或無法執行,除儘可能限制該無效或無法執行的部分外,同時盡量基於該條款目的將其內容代換為依所適用法律而為有效且可執行的內容,且商品買賣契約或本SHOP使用規範之其餘規定及被判斷為無效或無法執行部分之其餘部分,仍持續有效。
■僅適用台灣地區居住用戶(以下稱「台灣用戶」)之規定
第19條 鑑賞期
- 台灣用戶於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可退還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商品買賣契約(以下稱「鑑賞期」)。
- 台灣用戶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時,如本公司未提供鑑賞期相關資訊,則自本公司提供該資訊之翌日算起七日內,消費者可享有鑑賞期。但即使在此情形下,①若自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第七日算起已經過四個月、②台灣用戶已使用商品,則無法享有鑑賞期。但就前述②之情形,如為檢驗商品之必要或非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導致其收到之商品有損壞、滅失或變更之情形,不在此限。
- 當本公司販售下列商品時,為本條第1項之例外情形,台灣用戶將不能享有鑑賞期。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具有時事性之出版物。報紙、期刊、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
以上